西北师范大学中和大学生创意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公司(团队)考核办法
西北师范大学中和大学生创意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是学校为适应新时代培养一流本科人才的需要,以“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实践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型人才,提升就业质量”为目的,用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场所。
为促进孵化基地入驻公司(团队)的规范管理,促进孵化公司(团队)良好运行,更好地掌握入孵公司(团队)的经营运转情况,全面正确地评价孵化基地公司(团队)创业情况,提高孵化公司(团队)成长,落实学校重点扶持创新创业政策,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洪涛大学生创意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创业孵化公司(团队)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孵化基地在孵公司(团队)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促进孵化基地“三级”孵化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二条 考核对象
入驻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创业孵化公司(团队)。
第三条 考核设置
孵化公司(团队)入驻后,基地将每个季度对公司(团队)孵化业绩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孵化公司(团队),基地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取消其入驻孵化资格。
第四条 考核程序
基地书面通知公司(团队)→公司(团队)提交自评报告→考核小组实地考察→集中答辩考核→考核反馈通报
第五条 考核机构
以创新创业学院为主体,吸纳创新创业导师和孵化公司(团队)和学生代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内容按照日常管理、运营状况、团队建设、团队贡献等4个方面进行。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的形式,考核小组根据听取公司(团队)答辩后,结合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填写《西北师范大学中和大学生创意创业孵化基地入孵公司(团队)考核细则表》(见附件1)确定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 考核公司(团队)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团队)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团队)财务报表;
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创业骨干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公司(团队)发展计划;
6、公司(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安全生产等制度);
以上材料如在一年度内无变化,不需重复提供
第八条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分数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入驻公司(团队)若违反《西北师范大学中和大学生创意创业孵化基地中止协议若干规定
》(见附件2)其中之一,考核直接为不合格,孵化基地有权直接中止孵化项目。
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为优秀的孵化公司(团队),基地在政策扶持、经费资助等方面予以倾斜。
考核不合格的孵化公司(团队),建议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利的基地,按《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发放《基地退出通知书》,终止孵化,退出孵化场地。
第十条 本办法由西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中和大学生创意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