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孵化基地八戒校园工厂入驻学生团队日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量:292

西北师范大学孵化基地八戒校园工厂

入驻学生团队日常管理办法

为规范孵化基地八戒校园工厂日常管理,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更好运行,保障现有孵化基地场地资源利用效率,结合《学校中和大学生创意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孵化基地八戒校园工厂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学生实习实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搭建融合大学生创业项目培育、孵化和具备实习实训一体化的校内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 八戒校园工厂由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下设项目指导团队和孵化服务部学生团队等2个团队。

1.项目指导团队负责制订孵化基地发展规划、校园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学生创业咨询和辅导培训、入驻项目审核监管考评、公共服务的协调等工作。

2.孵化服务部学生团队在项目指导团队指导下,由热爱创业、有创业意愿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学生团体,根据业务量的变化,由5-8名学生组成。负责组织创业活动、协助项目指导团队负责教师进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入驻工位或工作间出勤率

1.工位或工作间使用率。学生创业团队需提交工位或工作间值班表,每个工位或工作间每周利用率应至少达到10小时(含)以上。对累计空闲达到16小时以上的团队,取消工位或工作间使用权。

2.参加创业活动或会议次数。学生创业团队应参加创业活动或会议的次数及总人数占创新创业学院举行的活动或会议的次数的80%以上,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对于连续3次无1人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团队取消工位或工作间使用权。

3.孵化部学生团队将定期进行抽查出勤率,每周公布一次出勤率结果。

第四条  入驻工位或工作间布置

1.保持工位或工作间办公桌面清洁整齐、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保持校园工厂室内卫生,垃圾要及时清理。

3.保持校园工厂内路演厅、研讨区等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4.注意用电安全及人身财物安全,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孵化部学生团队将采取每周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工位或工作间进行桌面整洁度、卫生干净度、设备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一周内受到3次警告的团队,降级孵化。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取消工作或工作间外,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五条 入驻团队材料上报

1.每月提交团队进展或经营情况表,季度、学年度、年度上报工作总结或运营报告以及相关宣传报道和所获得荣誉。于每月底、每季底,学年度结束前2周,年度底前2周上交。

2.团队考核前需提交创业团队花名册、内部管理制度、学期工作计划、学期运营报告(含财务报表、团队承担的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媒体报道、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营业执照以及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电子版一份。于每年71日至10日上交和1220日至30日上交。

第六条  支持配合孵化基地工作

1.结合团队优势,为学校人才培养做出应有的贡献。

2.服从孵化基地管理。

3.为创新创业教育或孵化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四章 入驻工作或工作间配套服务和优惠政策

第七条  配套服务

1.资助每个团队经费3500元(含培训学费2680元);入驻工位最长时间不超过1,入驻工作间最长时间不超过1.5年。

2.团队负责人接受为期1年的统一培训,经认证考核合格后颁发“数字化管理师技能资格认证证书”。

第八条  优惠政策

1.免费为入驻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照明、公共会议室等办公设备。

2.对公司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公司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一站式”免费服务。

3.定期开办创业训练营,免费培训创业团队负责人。

4.协助创业团队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五章  直接取消工作或工作间退出八戒校园工厂的相关约定

第九条 如出现《西北师范大学中和大学生创意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项目管理办公室有权直接取消工位或工作使用权,退出校园工厂工位或工作间。

第十条  入驻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15日内,应当清理场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项目管理办公室将从逾期之日起,按市场标准的2倍收取场地租赁费,并给予一定校纪处分。